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4日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和“数字青岛”建设部署要求,6月23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和青岛海事局发布《关于实施青岛市水路运输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发《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和《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在青岛水路运输领域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改革。
《通知》指出,实施水路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两化”改革,通过标准引领规范,数字赋能审批,加强审管衔接与协同创新。以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引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统一的智能审批平台为基础,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能力,以数字化转型驱动水路运输行业生产方式、治理方式变革。努力实施水路运输领域政务服务“微创新”,推动青岛经略海洋攻势和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地见效。
根据《通知》,2021年7月6日起,实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含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政务服务标准化。在许可事项原有《办事指南》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审批材料、受理时限、审核依据、审核流程、数据推送、文书制式、发放形式等内容,制定形成《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政务服务工作规范》《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政务服务工作规范》两项标准体系。水路运输企业按照《工作规范》申请办理“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含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业务。
同时,将实施水路运输领域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2021年7月6日起,试行“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含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全程网办。2021年7月6日至8月31日为“全程网办”试行期。试行期内,网上申报暂有困难的企业可通过青岛市民中心市级综合受理窗口现场提报申请及纸质材料。2021年9月1日起,“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含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工作正式实施全程网办。
据了解,水路运输企业按《工作规范》要求,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使用帮助”模块进行下载,《办事指南》可在对应业务模块下查看,行政审批部门依申请进行受理、审查,作出许可决定,通过青岛“审管一体化平台”将审批信息推送给事中事后监管部门。
另外,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含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业务实施电子证照和实体证照同步发放。2021年7月6日前,企业已取得的实体证照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按规定换发电子证照和实体证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电子版)》《船舶营业运输证(电子版)》按照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采用标准版本文档格式,具备二维码等可识别查询的电子信息,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水路运输企业可使用“电子证照”提供相关信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水路运输企业可通过“青岛市行政审批微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亮证。(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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